现行《深圳蓝天救援队队务手册》经前期队员群征询修订意见,2024年11月17日队员大会说明并会议通过,现将修订版全文公示如下,如有异议请于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留言提出,如无异议,3个工作日公示期届满,正式颁布,并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目 录
引 言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3
第一章 纪律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4
第二章 入队流程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5
第三条 志愿者管理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5
第四章 队员管理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6
第五章 考核细则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8
第六章 信息平台管理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9
第七章 物资装备管理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10
第八章 管理人员选举与任命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11
引 言
【深圳蓝天】2013年5月26日成立,2014年11月13日在民政局正式注册的非盈利社会团体组织--深圳市蓝天救援促进中心。
【蓝天理念】: 人道 博爱 奉献 志愿
【蓝天宗旨】: 严格训练,服从指挥,不畏艰险,不求名利,热心公益,服务社会,以拯救生命为己任,紧急救援为宗旨
【蓝天队训】: 少说多做,默默奉献,完善自我,善待他人
【组织架构】: 四部一中心
1.队内成员之间的私人资金往来、纠纷等与本队无关,同时严禁个人以队内名义进行 资金、物资等往来,一经发现情节严重者清退本队,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,队内如需要物资应由专人发布募集信息;
2.禁止外借蓝天救援队服装和各种标识,同时未经队内授权或批准,成员不得从事下列活动:
1)以本队的名义参加对外培训、合作、谈判等;
2)以本队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或证明;
3)以本队的名义对新闻媒体或对外人员发布信息、意见的;
4)代表本队出席各类公众活动。
3.全体成员有义务保护蓝天救援队的各种相关资料,妥善保管所持有的信息和文字、图片、影音档案。退队或者转队,请移交手上所负责的所有资料并对资料保密,不得擅自向外界透露任何队内资料;
4.全体成员在公众场合(包括但不限于队内所有活动、以及微信、QQ等公众平台)时不得出现有损本队形象、声誉的言行,所有培训严格遵守纪律,安全放在首要、爱护装备等;
5.任何活动中,严禁喝酒;
7.着队内统一服装时,不得手插兜、翘腿、着装不整齐等不适宜举止。着全套队服时,穿全黑靴子(队帽不戴时放左肩);着作训服时,穿黑色长裤、黑色运动鞋或登山鞋,衣领系两粒扣,上衣禁止扎进裤腰;女生过肩长发需盘发。
8.所有一切带有蓝天救援队标识的服装或装备(包括但不限于作训服、队服、头盔、头巾、水壶、救援马甲等),不得用于表情包制作等娱乐行为,不得佩戴墨镜(近视变色眼镜除外)。
第二章 入队流程
1.如何成为深圳蓝天救援队志愿者
以普通用户身份通过本队招募贴报名,按照招募流程完成考核和学习,包括但不限于:体能、医疗资质、户外知识方面考核及军训等,学习出勤率和服务时间等综合考评(包括但不限于行为举止、理念、言语等)达到要求,并由秘书部审核通过后,方可成为深圳蓝天救援队正式志愿者。
2.如何成为深圳蓝天救援队正式队员
成为正式志愿者后,在考核期内考勤、服务时间等综合考评(包括但不限于行为举止、理念、言语等)达到规定的要求,通过队内审核后,方可转为正式队员。
第三章 志愿者管理
1.服从活动安排,主动完成各项任务;
2.按要求购买队内指定的保险,方可参加队内组织的活动;
3.志愿者参加队内一切活动均为自愿。不履行职责、玩忽职守的,未经授权,擅自行动(参照第一章第3条),给本队带来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、出现重大事故,都属于违纪行为;
4.要求志愿者每年(考核期为自然年1月1日-12月31日)至少达到50个小时的基本服务时间;
未达标的按以下规则处理:
1)服务时间达50小时或以上者,次年保留志愿者身份;
2)服务时间20(含)-49.9小时者,需在次年满足至少50小时 服务时间,否则降为普通用户;
3)若当年服务时间低于20小时,劝退为普通用户;
4)再次入队需再次参加招募;
5.自愿退出,需提出正式书面申请,经秘书部审核,上报队内批准后生效,由秘书部备案;
6.奖励 每年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视情况予以嘉奖;
7.惩处 对违纪行为,视情况由队内会议讨论决定予以通报批评、警告、除名等处分,情节严重的,本队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;
第四章 队员管理
1.服从活动安排,主动完成各项任务;
2.按要求购买队内指定的保险,方可参加队内组织的活动;
3.志愿者参加队内一切活动均为自愿。不履行职责、玩忽职守的,未经授权,擅自行动(参照第一章第3条),给本队带来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、出现重大事故,都属于违纪行为;
4.要求队员每年(考核期为自然年1月1日-12月31日)至少达到100个小时的基本服务时间;
未达标的按以下规则处理:
1)队员服务时间达100小时或以上者,次年保留队员身份;
2)队员服务时间50(含)-99.9小时者,需在次年满足至少100小时服务时间,否则降为志愿者;
3)队员服务时间20小时(含)-50小时者,次年直接转为志愿者;转为志愿者后,当年服务时间达100小时(含)可继续转为队员;若当年服务时间低于20小时,劝退离队为普通用户;
4)队员服务时间低于20小时者,直接劝退离队,为普通用户;再次入队需重新考核达标后方可成为队员;
5.1)所有默认为全体成员参加的活动、培训等,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活动负责人请假说明原因,并跟帖请假,无故缺席者,网站公示通报批评一次,一年内通报批评达三次者予以除名;
2)队员需要请长假的(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年),应及时向本部门申请,并由部门负责人提交秘书部报备,将队内工作移交后,本队将为其保留一年队籍;不办理超出一年的长假申请,按正常考勤执行。
3)女队员凭产后出院小结可请最长180天产假,将资料提交秘书部报备;
6.自愿退出,需提出正式书面申请,经秘书部审核,上报队内批准后生效,由秘书部备案;
7.本队队员申请转入其他蓝天救援队,须向秘书部提出正式书面申请,经双方队长批准同意后生效,并网站公示;
8.其他蓝天队员申请转入本队,须向本队秘书部提交原队的书面意见,经本队批准后,满足本队相关要求后,转为正式队员,并网站公示;
9.奖励 每年对表现优秀的队员视情况予以嘉奖;
10.惩处 对违纪行为,视情况由队内会议讨论决定予以通报批评、警告、开除队籍等处分,情节严重的,本队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;
1.主要考核时间:
1)服务时间:包括但不限于巡山、保障、展会等队内组织的活动;
2)学习时间:包括但不限于学习课程及其他队内培训;
2.服务时间计算方式:队内活动服务时间以实际产生时间为准,每个自然日上限12小时;一线救援的人员是以实际产生的时间乘以1.2倍(上限14.4小时)计算;后台服务时间(视频制作、队务活动管理等)各负责人自行斟酌,报秘书部审核通过即可;
1.深圳蓝天救援队官方社交软件平台只有队务管理微信群、队员微信群、志愿者微信群、企业微信学员群及企业微信咨询群,其他临时活动群都不是官方群,深圳蓝天救援队不负责管理和承担责任;
2.深圳蓝天救援队队员微信群、志愿者微信群、队务管理群、所有企业微信群
1)群成员要自觉维护群本队的形象和声誉,群内严禁发布任何与本队无关的信息,严禁刷屏,违者禁言,直至清理出群。特殊情况,与值班管理员联系;
2)群管理员有义务及时为新进成员解答疑问,介绍、解释深圳蓝天救援队服务工作等;
3)群内聊天讨论时,必须文明用语,不可辱骂、挑衅、吵架、鄙视他人等不文明行为,未经本人同意,不得公开他人的个人隐私(包括照片、电话等),情节严重者直接清理出群直至队内除名;
4)群内不得谈论政治等敏感话题;在发生紧急救援事故时,群管理员宣布静默后,禁止群内闲聊和讨论。
第七章 物资装备管理
1.所有捐赠本队物资(装备、资金),必须由本队安排专人接收,开具收据并交物资管理入库,如有物资捐赠必须向本队报备安排,个人不得私自接收捐赠物资,如有发现立即清除本队,情节严重的,本队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;
2.队内所有的公共装备,统一存放和管理,由物资管理员负责借出、收回的登记;物资管理员需要及时核实装备名称、型号、数量、来源(购买或捐赠)、价格,并进行公示;
3.装备出库必须由各负责人通知管理员,并提前一天向管理员申请,审核通过后方可登记借出;禁止非队内活动、训练等个人行为借出公共装备;
4.装备借出使用后,活动负责人需跟进清洁工作,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内交回装备。回收装备时,管理员必须仔细检查,若发现损坏,通知对应负责人;
5.后勤组定期到基地对装备进行盘点、检查、清洁,共同维护队内公共装备;
6.所有一切带有蓝天救援队标识的服装或装备(包括但不限于作训服、队服、头盔、头巾、水壶、救援马甲等)必须经由本队统一审批、订购,不得私自制作、涂改;
7.非本队组织的活动不得穿着本队救援马甲、作训服和队服,否则予以队内警告直至除名,并收回队服以及相关装备;
8.未经队内审核,禁止穿着带有蓝天救援队标识的衣服或装备出入娱乐性场所、在公共场合抽烟、喝酒;
9.爱护和妥善保管队服、队衔标志、胸徽、姓名牌、臂章等,不得变卖、出租、抵押、赠送、转借给他人。
10.对违反以上本规定的人员,情节轻微的,可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;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的、对救援队名誉和财务有影响的,本队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;
11.队服、队标等制式装备申请、购买、发放和回收
1)相关队服队标等制式装备由正式队员个人出资,本队统一上报、购买,
在订购到货以后将直接发放到队员手中,由其个人妥善保管。
2)队员转为志愿者、被劝离退队者或主动退队者,个人所购买的队服、蓝天马甲无条件收回队内统一管理;
1.本队现设1名正队长,2名副队长;部门设正、副部长,组长一名不设副组长;
2.管理人员的任期
队长4年一届,4年一选举,可以连任;
部长由队长任命,副部长由部门全员选举。副队长、部长、副部长、任期均为4年,届满重新任命;
3.管理人员的选举和任命
1)结合队内实际情况,管理团队实行做逐级选举为主,部门推荐为辅的原则,拟定为:队长:4年一届、4年一选举,可以连任;
2)正队长的产生:正队长由理事会提名,经队员大会选举产生,同时担任深圳市蓝天救援促进中心法人;
3)副队长在队长候选人中通过选举产生;
4)各部部长、副部长和组长由队长任命;
4.每年队员大会召开当天,队员进行自荐或者推荐,报秘书部登记,秘书部在队员大会召开前两天将所有自荐和推荐名单进行公示;
5.所有管理人员选举结束后,由秘书部在队员大会后一周内进行公示;
6.管理人员的罢免和替换
1)队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工作,或在队务上严重偏离队伍发展方向,并拒不改正,由理事会投票罢免队长职务,重新选举代理队长。并召开管理人员会议通报;
2)副队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工作,必须由个人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离任(若严重犯错则由队委会讨论罢免)。并召开管理会议,重新选举。并由秘书部公示;
3)、部长、副部长、各组负责人因故不能履行职务工作的,必须由个人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离任(若严重犯错则由队长罢免),秘书部发布公告。组内队员自荐、推荐,由部长召开组内队员会议选举产生。